雷电防护装置常常受到不经意的人为破坏。人们当然不可能去主动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破坏,但他们未曾拥有防雷检测相关知识,很有可能在无意间就已经对其造成损坏。例如在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某些线路被挖断的事情都司空见惯。除此之外,同样由于缺乏雷电防护知识,私拉线路也成为了防雷检测中雷电防护不合格的重要原因。很多时候,雷电防护装置就在不经意间,被人为损坏了。这些普通人很有可能无法辨别或因不知道如何解决而搁置下来。如果不经过的防雷检测,巨大的隐患就会一直存在。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6、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通过防雷检测才能准确地了解到新建、改建、扩建后的建筑物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防雷规范要求
建(构)筑物会随着管理者和使用者的需求而进行不断地新建、改建或扩建。发生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有可能会改变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从而防雷装置的保护级别也会发生变化。只有通过每年的常规防雷检测,才能发现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建(构)筑物的防雷分类,是否存在雷击安全隐患,也能够充分了解到改建或扩建后的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规范性、性和系统性,是否存在人为对防雷装置的破坏、覆盖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