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三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油库、气库、库、化学品仓库和、石化等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主动同被检单位(或称客户)出示有关证件和文件。证件包括、上岗证、证、收费员证、电工证等,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证件的种类也有所不同。如果不主动出示证件,有些被检单位也会要求查看的,这是被检单位的权利。主动向被检单位出示证件是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也是防雷检测规范化中的不可缺少的一步。文件一般包括检测协议或合同、法规性文件、地方法规、《气象法》、规范等。如果在工作中把这些文件都带齐全则显得累赘,可以根据被检单位的需要而有选择地提供。
蓝色带叉的线条表示接闪带(避雷带)及支架。一般要求支架间距1米,拐弯处为0.5米,高度以不低于15CM为宜,采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热镀锌圆钢制作,避雷带焊接搭接焊接,圆钢两面焊接,焊接长度是圆钢直径的6倍,避雷带施工尽量靠近房屋外墙的外边。支架安装要在直线上,高度保持一致,焊接避雷带时提前校直钢筋,在楼房伸缩缝处可以用软编制铜线跨接,也可以用圆钢折弯预留伸缩。图中的避雷带敷设按照该建筑物容易被雷击的位置敷设。白色线条表示避雷网格,根据建筑物防雷分类,网格的大小不一样,只是要求要与避雷带连接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