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检测现在,各地防雷中心有可能还不能开展对高压电力体系避雷设备的防雷检测和对大、中型火电厂、水力发电厂、大、中型变电站等大地网等大地网以及对离岸、离岸船只等的防雷设备的检测。首要是因为到现在为止这些大地网体系的接电阻测验办法适当杂乱,测验设备粗笨,耗时较长。这些大体系的接地电阻有的需求根据当地土壤电气特性和接地体的尺度、形状等来推算,有的是经过大电流测验法,需求引数百米长的测验线,并且需求开挖。因而,检测作业不易与这些体系的正常作业相协调。这些体系有专门的实验技术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
防雷装置的检测一般根据被检建筑物的情况分为检测和定期检测。所谓检测就是未经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过的建筑物或虽然经过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过,但该建筑物已超过规定的检测周期;定期检测就是经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过且不超过该建筑物规定检测周期的建筑物。根据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6.定期检测周期规定:具有和火灾危险环境的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6个月,其他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12个月。
闪电简史闪电现象和它对人类活动的影响﹐早已引起人们的注意。中国早在公元前14世纪的殷代甲骨文中﹐就已有关于雷电的记载。后在西汉刘安等着的《淮南子》中﹐提出“阴阳相薄为雷﹐激扬为电”的思想。东汉﹐王充在《论衡.雷虚》篇中记有“雷者﹐太阳之激气也。何以明之正月阳动﹐故正月始雷﹐五月阳盛﹐故五月雷迅﹐秋冬阳衰﹐故秋冬雷潜”﹐它描述了雷电现象的季节性特性。到18世纪﹐为揭示闪电的性质﹐许多科学家进行了探测实验。如美国学者B.富兰克林在1750年曾提出﹐用装在高塔上的避雷针﹐由云中引电进行测量的设想。1752年6月他冒着雷击的危险﹐在费城进行了的风筝探测雷电的实验﹐观测到了通过风筝引线由雷雨云产生的电火花﹐证实了自然闪电和摩擦产生的电本质的一致性。同一时期﹐苏联学者Μ.Β.罗蒙诺索夫和Γ.Β.里赫曼用自制测雷器探测到了雷暴过境所引起的电火花﹐不幸的是里赫曼为闪毙。自此以后﹐开始了关于闪电在电学基础上的近代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