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委托具有法定防雷工程设计、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投入施工;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要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安装及投入使用后,装置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违反规定拒不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未经检测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严格落实防雷检测单位的社会责任,规范检测行为 防雷检测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应,并在核准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对检测活动过程及其作出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同时根据委托及时检测、检测,在完成检测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将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书抄送我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同时抄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雷暴天不要躲在大树或大型广告牌下面 雷雨天,大树或者大型广告牌随时都有可能倒塌,我们将车停在这些物体旁,随时可能要跟你的爱车说拜拜——保险公司的“人性化服务”,还是不要亲身体验。 此外,大家都知道闪电是“钟情”于大树的,雷雨天时,我们还是有多远躲多远吧。小学生都知道打雷不能躲在大树底下,上过小学的我们就不要犯这种小学生都不会犯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