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气象条例》 第十九条 下列可能遭受雷击的建(构)筑物、场所、设施和系统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物资仓储场所; (三)场所; (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 (五)工业自控、监控设施; (六)计算机网络系统; (七)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需要防御雷电灾害的建(构)筑物、场所、设施和系统。 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而拒不安装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安装;逾期仍不安装的,气象主管机构可以代为安装,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不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雷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各部门机构负责人在北京展开了为期5天(3月29日至4月2日)的防雷检测规范化管理的专项学习研讨。会上国雷科技各部门机构负责人认证学习两会精神以及、气象局发布的法律法规文件,明确了总公司实施管理规范化、业务标准化、技术智能化、服务满意化的“四化”要求。同时,还进一步针对全公司防雷检测市场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各机构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力争今年将公司服务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蓝色带叉的线条表示接闪带(避雷带)及支架。一般要求支架间距1米,拐弯处为0.5米,高度以不低于15CM为宜,采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热镀锌圆钢制作,避雷带焊接搭接焊接,圆钢两面焊接,焊接长度是圆钢直径的6倍,避雷带施工尽量靠近房屋外墙的外边。支架安装要在直线上,高度保持一致,焊接避雷带时提前校直钢筋,在楼房伸缩缝处可以用软编制铜线跨接,也可以用圆钢折弯预留伸缩。图中的避雷带敷设按照该建筑物容易被雷击的位置敷设。白色线条表示避雷网格,根据建筑物防雷分类,网格的大小不一样,只是要求要与避雷带连接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