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所得的,没收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 (二)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施工的,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测量点的选择 测量"点"的选择很重要,"以点代面"可以综合衡量所测对象的接地效果。没有规范对测量"点"的选择进行系统说明,但通过我们多年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办公楼、住宅楼、普通民房的测量,明敷引下线的测量点应选择在引下线附近,暗敷引下线的测量点主要选择在避雷带、四角、广告牌、天线及突出的金属物; 2、对于常见独立的烟囱、水塔、避雷针的测量,只要选择在引下线部位进行测量即可;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是防雷减灾工作任务之一,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环节。防雷检测工作必须严格遵守防雷检测规范做好防雷检测工作中询问、检查、测量等工作流程,同时还要加强防雷减灾工作宣传,完善防雷装置检测规范,加强防雷装置日常维护,提雷检测队伍整体素质,尽可能的消除防雷安全隐患。 定期的检查建筑物的防雷装置是至关重要的,是防雷设施装置是否持续有效符合规定标准的保证。每年各地省、市、县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省市地方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地区范围内的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