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检测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天津市气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本市防雷减灾事业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天津市气象条例 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三十一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准备工作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步骤,然而这一步骤却往往不被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又可细分为两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的阶段 1.了解被检单位的情况。这是一件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制定检测方案、签订协议、检测实施等后续工作的铺垫。对被检单位的了解不一定要非常详细,但至少应了解其大概情况,如具体地址、规模、性质、类型等。 可以通过下列渠道了解被检单位的情况: ①查看过去的档案资料; ②询问、打听; ③直接打电话询问等。 2.预备知识。 ①简单了解和掌握与被检单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可以通过互联网、图书馆等查看有关的书籍、资料或请教内行人士。 ②熟练掌握有关的规范、规定,包括国家标准规范、行业规范、国际规范(如IEC、IEEE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的安全程序、操作规程等。
主动同被检单位(或称客户)出示有关证件和文件。证件包括、上岗证、证、收费员证、电工证等,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证件的种类也有所不同。如果不主动出示证件,有些被检单位也会要求查看的,这是被检单位的权利。主动向被检单位出示证件是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也是防雷检测规范化中的不可缺少的一步。文件一般包括检测协议或合同、法规性文件、地方法规、《气象法》、规范等。如果在工作中把这些文件都带齐全则显得累赘,可以根据被检单位的需要而有选择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