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委托具有法定防雷工程设计、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投入施工;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要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安装及投入使用后,装置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违反规定拒不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未经检测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单位的经营活动。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气象设施和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损毁气象设施或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应当立即修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的,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油库、加油站这种场所,接地的要求比较高,不但有防雷接地,还有许多防静电接地,它们基本是一个地网,测试点比较多。油库主要有卸油栈桥、道轨、卸油泵房、油罐、管道、发油设备、罩棚、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 加油站主要有加油机(外壳、油***)、油罐、通气管、静电接地、罩棚和配电系统等。它们的许多接地线都设有断接卡,有人认为应将断接卡断开测量,但断开测出的是地网值,测不出设备的接地情况,因此测量时不需将断接卡断开测量,可在断接卡上、下端分别测试,以判断接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