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检测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天津市气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本市防雷减灾事业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天津市气象条例 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三十一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发电站、电厂、厂矿、移动通信测试点的选择,应根据所测建筑物(构筑物)的特点结合信息机房、独立建筑物、办公楼房、场所测量点的选择方法进行;总之,选择点要突出重点,照顾,既不能到处测试,也不能随便减少检测点,尽量要科学、合理。 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测量点主要选择在设备的机壳、机架、静电地板架、金属隔板、避雷器引下线、配电系统接地,金属门窗等地方;
到底什么是均压环?在建筑防雷设计时,有什么要求? 均压环是高层建筑物为防侧击雷而设计的环绕建筑物周边的水平避雷带。在建筑设计中当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一类30米,二类45米,三类60米),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在设计上均压环可利用圈梁内两条主筋焊接成闭合圈,此闭合圈必须与所有的引下线连接。要求每隔6米设一均压环,其目的是便于将6米高度内上下两层的金属门、窗与均压环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