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三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油库、气库、库、化学品仓库和、石化等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国雷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各部门机构负责人在北京展开了为期5天(3月29日至4月2日)的防雷检测规范化管理的专项学习研讨。会上国雷科技各部门机构负责人认证学习两会精神以及、气象局发布的法律法规文件,明确了总公司实施管理规范化、业务标准化、技术智能化、服务满意化的“四化”要求。同时,还进一步针对全公司防雷检测市场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各机构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力争今年将公司服务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户外避雷注意事项: 1、雷雨天气时不要停留在高楼平台、山顶、山脊或建(构)筑物顶部,不宜停留在小型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车库、车棚、岗亭及附近。 2、远离建筑物外露的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及电力设备。 3、不宜在大树下躲避雷雨,如万不得已,则须与树干保持至少5米距离,下蹲并双腿靠拢。 4、如果在雷电交加时,头、颈、手处有蚂蚁爬走感,头发竖起,说明将发生雷击,应赶紧趴在地上,这样可以减少遭雷击的危险,并拿去身上佩戴的金属饰品和发卡、项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