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强化工作联动,天津防雷检测,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跨部门联合防雷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天津防雷检测中心,完成对危化品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和对其他防雷重点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去年对重点单位防雷行政检查的基础上,排查梳理依法依规应安装防雷装置尚未安装的;已安装但不符合现行防雷标准的;防雷审批制度实施前建设运行的防雷重点单位情况。发现防雷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查处,对重大隐患要坚决挂牌督办。加强对防雷检测单位资质、检测人员能力确认、检测和服务过程合法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检查,建立防雷检测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对去年以来检测单位报送的检测报告,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和分析。一旦发现问题和疑点,要把相关案例和检测单位确定为监管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可开展重复检测,发现问题要一追到底,依法严肃查处并建立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机制,将查处结果抄告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天津防雷检测服务,实现联合信用惩戒,让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油库、气库、库、化学品仓库和、石化等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防雷检测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天津市气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天津防雷检测报价,为本市防雷减灾事业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天津市气象条例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防雷中心(图)-天津防雷检测中心-天津防雷检测由天津市防雷技术中心提供。天津市防雷技术中心在防雷避雷产品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防雷中心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李经理。